公司单位关于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指导意见(附表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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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序正当,民主公开。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就不合格党员的日常行为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提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公信度。
(四)严管厚爱,强化帮扶。要把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贯穿始终,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思想教育等措施促其改正。要持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公司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公司的全体党员。
三、方法步骤
公司上下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整体安排3个月左右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2024年9月9日-9月22日)
1.制定方案。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本指导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各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及细则细化需要报党委工作部审批备案。
2.动员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可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召开动员会,宣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党组织书记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对本单位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出明确安排。
3.学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_章程》《中国_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国_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规章制度,学习__精神、_三中全会精神,使广大党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时刻掌握相关制度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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