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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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纪法意识淡薄。一些公职人员,对党纪党规、各项禁令缺乏深入学习和理解,自律意识较差,对酒驾风险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不多或酒驾时间、路段不会有交警检查,从而以身试法,最终触犯法律,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三是责任担当缺失。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往往与责任担当的缺失紧密相关。部分公职人员,在面对酒局饭局时,缺乏拒绝的勇气和担当,甚至将酒驾醉驾视为一种“潇洒”和“气派”,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不仅危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们深知,酒驾醉驾不是小事,也不是闲事,而是关系到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
二、以案促改,推动酒驾醉驾问题治理
面对酒驾醉驾问题,我们不能止步于表面的惩罚和警示,而要以案促改,深挖问题根源,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要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和危害。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要建立健全酒驾醉驾问题治理的制度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机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要建立健全酒驾醉驾问题的倒查问责机制,对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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