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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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实施、突发事件的指挥与处理、事件原因调查与总结、信息报告与通报、媒体接待工作等。
七、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另设紧急抢救小组(附件3),由麻醉科、ICU、门急诊及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组成,在医务科领导下负责医院内病人紧急抢救协助工作及其他人员猝死抢救工作。
八、医院全体职工均是医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人员。任何人接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命令后,要求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分秒必争,赶赴现场,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九、发生或发现三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主管科室(如医务科、总务器材科等,非正常上班时间行政总值班)。如有病伤人员须抢救,由医务科(或总值班)立即启动并组织紧急抢救小组进行抢救。也可以由发生抢救的病区或科室直接通知麻醉科、ICU、门急诊和其他相关人员参与抢救。各科室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携带设备到达现场进行抢救。
十、发生或发现二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非正常上班时间行政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由所长启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救治组、安全保卫组、疏散转运组、物资保障组和通信联络组立即到场,进行病伤员的抢救、转运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发生一级突发事件,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求派遣求援人员的通知后,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非正常上班时间行政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调遣医务人员到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现场紧急抢救,并安排病伤人员转移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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