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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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源头防控还有漏洞。一是对涉诈人员管控手段不够多。涉诈人员多为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的职业、场所及联系方式,且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本低,手段易复制、易学习,导致很多人员出境后联系不上、掌握不了、管控不到,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二是打击偷渡人员力度不够强。出现了境外赌诈团伙通过与境内不法分子勾连,借高薪招工、跨境劳务等幌子,网上网下串联诱骗、组织群众偷渡从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三是涉诈高危人员劝返率不高。全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83人,虽已劝返71人,劝返率85.54%,但仍然低于全市、全国平均水平,部分乡镇在劝返工作中重视程度、投入人力财力、方式方法还不够,存量12人中多人处于失联状态,劝返核减较为困难。四是未成年人“两卡”犯罪情况严峻。诈骗团伙为逃避警方打击,一般会通过租赁、购买由学生实名注册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账户进行身份伪装,而部分学生对电信网络诈骗认识不够,认为银行卡、电话卡是可以自由处置、贩卖的私人物品,且容易被金钱诱惑,导致全区未成年“两卡”犯罪较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全区中学生群体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数高达21人,其中犯罪人数8人。
(二)打击效能有待增强。一是破案率不够高。受制于电信网络诈骗的信息化、产业化、隐匿化的犯罪模式,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侦查技术有限,犯罪分子通过银行卡、线上支付实现几分钟内多层次的资金转移,混淆公安机关的资金追踪,令办案人员难以追查落地。2021年以来,全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破案率仅为35.4%,低于全区刑事案件破案率。二是法律威慑力不够。目前电诈涉及罪名多达15种,且大部分只能以帮信罪、掩隐罪起诉判决,重判率不高。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6人,不起诉40人,主要集中在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四种罪名,在区法院判决的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7人中,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有36人,判处缓刑的有9人,仅2人被判处三年及以上有期徒刑。三是打击手段滞后。电信网络诈骗对网络技术的依赖性强,随互联网产业发展而发展,各类骗术与“剧本”平均每2个月会更新一次,并有专门的互联网技术人才研究互联网技术、发现网络漏洞并实时更新应用于诈骗手段上,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所使用的技术手段超期防范研究不多,始终处于事后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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