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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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的各项措施。把“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健全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处置得力。
三、预防措施
1.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总场与分场、分场与护林员都要签订防火责任书,实行总场领导及股室划片包分场,分场领导包护林点,护林员包山场的分片包干办法,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分工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各分场、机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早部署、早安排,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采取墙报、标语、宣传牌、防火宣传车等形式和有效手段,深入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野外违规用火整治、扑火安全、森林火灾隐患治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等专项行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森林防灭火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倡导以鲜花祭祀、鞠躬、家庭追思等方式替代传统祭祀习俗,党员、干部要当好义务宣传员,带头倡导文明祭扫。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和肇事者处理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做到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户。
3.严格野外火源管控。3月30日-4月7日、4月30日-5月6日全场全面禁止“炼山”造林和焚烧疫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点烛、烧纸钱等一切野外用火。各分场要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所有护林员全部到岗到位,加强林区山场巡护工作,做到山不离人、人不离岗,对林区内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坟山集中地派专人严防死守,发现违规用火,及时制止,做到人走火灭,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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