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常委部门现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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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机关
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
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
——〔宋〕·苏轼·《观潮》
县纪委机关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公机构,规格标配是副县级,机构是“五大班子”之一,主要领导同志“五人领导小组”之一。派驻纪检组机构规格多为副科级,但不同的派驻部门,其行政级别也不尽相同,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同时担任县委巡察组组长(大纪检监察组),这就属于变相“高配”正科了,在县域变相多伸出一条“大腿”。其机关内设机构多为副科级,一般下设2或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多为“廉政教育中心”“办案管理(网络管理)中心”“机关保障中心”。
县纪委机关编制数较多,且多为行政编。主要领导同志为副处级,职级并行后多为“四调或三调”,正科级干部职数非常多,副科级职数也多于其他常委部门。随着纪委机关的“条线”运转,其组织架构越来越向着“省市县乡”条线管理模式转变,其领导同志的任命也多由上级纪委机关委派,即便不委派也要“听取”上级纪委机关的建议,报请上级纪委机关批准。从这一点便不难看出,纪委机关主要领导同志的流转要好于一般常委部门,纪委书记处于能上能下的位置,对上对下协调性极佳,市级纪委机关的办公室主任常被视为县级纪委书记的后备人选。
这里有个非常大的“误区”:多数人心目中的纪委机关“高大上”,工作人员吹胡子瞪眼很威风。现实机关运行中,纪委机关的同志仿佛“人上人”,对外协调、对内发文“气势冲冲”。
其实不然。纪委机关和监委实现合署办公后,原检察院的反贪、渎侦职能一并流转,纪委监委机关实现“左右手”办公、“一站式”拿人,此时才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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