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_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政法机关3篇)
篇1
《中国_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次系统集成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是新时代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总遵循。《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的里程碑意义。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制度保障。
《条例》充分体现了坚持_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要求。《条例》明确规定,坚持_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外法治实践表明,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更没有超越政治的法治。在我国,法是_主张和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_主张和人民意愿是高度一致的。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厘清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坚持_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条例》充分体现了坚持_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机统一的法治要求。《条例》明确规定,_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监督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们要坚持把_领导与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统一起来,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确保_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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