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帮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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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程序要求组建和换届选举,相关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选举;支部成员明确分工并切实履行职责;支部书记、副书记空缺的,支部15天内呈报选举结果,上级党组织15天内研究批复;支部委员空缺的,15天内进行补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重大事项党务公开到位;按要求组织年度述职评议,支部书记年末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述职务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评议考核时结果在“称职”以上。
3.支部成员熟练掌握党务知识,在上级组织的相关测试、考试中,成绩在“良好”以上。
4.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重要活动安排、党员发展、表彰奖励等重大问题,须经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5.党员人数超过10人的支部按照便于组织的原则,将党员分编成若干党小组,按要求落实党小组的工作职责。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6.“三会一课”按期组织,工作程序规范,机关支部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会议;基层支部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
7.支部书记按要求在年内为全体党员至少上1次党课,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其他专题党课任务;学习应突出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教育学习。
8.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根据上级确定的时间、主题和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应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会中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进行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9.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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