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村寨集中评审通报会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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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坚持集中投入、连续投入。财政资金管理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减少分散、集中投入”。一方面,要减少“四小工程”的项目资金安排;另一方面,要增加对民族特色村寨产业发展的集中投入。要聚焦发展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2019年以来我们就要求“两资”项目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70%、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比例不低于“70%”,“两个70%”的做法与_要求高度契合,必须一以贯之。要明确村寨项目的业主,建成后的资产移交对象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群众对资产的主体地位;在工作督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民族村寨项目形成的资产全部移交给了县上的国有平台公司,这也是有问题的;要强化绩效考核和长期运维,一定要加强项目建成后的后期管护,对往年项目要跟踪和管理到位,确保项目规划的生命周期,坚决杜绝“只建不管”和“重建轻管”的现象,不要我们把项目完成后,过几年就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已经组织了由相关专家牵头的专业团队在开展项目的追踪调查,其反馈结果直接影响各县的资金安排和项目评审,也包括这次的评审。
三是加强整合撬动。民族村寨建设工作是民委委员制、民族工作协作机制在基层发生作用、显示效果、真正落地落实的载体,要通过整合撬动各方面政策、资金、资源来共同推动民族村寨高质量发展,也就是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从今年参评的项目看,绝大多数村寨建设项目落实的资金撬动比例都在2-3倍之间,甚至有的达到了6、7倍,通过项目资金的放大,尤其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量化安排和对产业投入的硬性要求,有利于财政资金从单纯“输血”向“输血+造血”转变。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考核项目所在地市县两级的投入力度,项目资金横向放大的倍数体现整合其他各行各业工作、政策的能力,这也是“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的具体表现。今年起,同一村寨项目可以同时申报重点建设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也可以连续申报。对于连续申报项目,我们将研究并明确项目各期配套资金与补助资金比例,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资金整合责任。另外,要特别重视群众投入。我们的村寨建设最终是为当地群众服务,这既是人民至上的体现,也是问题导向的要求,群众投入非常直接和客观反映了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意愿程度,直接关系村寨建设的成败。明年我们将把群众投入比例纳入评审指标,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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