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2025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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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加强对被监督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紧盯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关键权力,严格会前审核、会中监督、会后备案制度,强化过程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构建事前报备、事中把关、事后跟踪的全链条监督模式。
(二)突出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按照派驻机构谈心谈话相关要求,年内与被监督部门单位“一把手”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督促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把廉洁教育融进日常、抓在经常,时刻绷紧“纪律弦”;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跟进提醒谈话,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三)增强日常监督效能。健全完善同被监督部门单位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向其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问题或者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推动立行立改。结合被监督在部门单位实际情况,每个单位选取一个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采取“室组”、“组组”联动等方式,与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财务、法务、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分类施策,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督促被监督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配合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和评估工作;通过日常沟通、书面提醒、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被监督部门有针对性地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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