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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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较真碰硬追责到位。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考评机制,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实施在线管理、在线监督,强化随机抽查、日常考核,推动责任落实管理动态化、考核系统化。深入落实省、市两级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和约谈《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把提醒约谈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示提醒,市领导分别约谈了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排名后3位的区(市)县和后10位的市级部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排名100位之后的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中国_问责条例》,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截至9月底,全市追责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共106件1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0件87人。
(四)支持纪委履职到位。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积极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统一机构名称、规范工作职能、科学配置力量,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方式,将派驻机构由75个减少至35个,着力实现对市级部门(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其中,综合派驻23家、单独派驻12家,撤销39家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撤销51家市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不再保留15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成都市区(市)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考察区(市)县纪委书记6名、副书记14名,市属高校纪委书记1名,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2名、副书记2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完善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机制,专题研究重要案件,保障办案经费,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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