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街道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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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严抓执纪监督。
认真按照《精准监督导航(2020版)》工作要求和省纪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坚持以制度管人,建立廉政谈话、述责述廉、闭环监督管理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掌握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1年以来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纪律教育,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调查处理案件线索15条,办结案件10起,给予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批评教育各1人。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周例会、党员学习日、专题党课等时机及时对所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增强震慑效应。打造“清醇乐善睦邻”清廉社区品牌,将“清廉社区”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布局中。
(四)从严抓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树好“三化一型”硬标尺。严守规定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公开选拔职位和条件,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按照执行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工作流程,切实把好资格条件关、选任程序关、档案审核关、考核评价关、监督管理关,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纪工委全程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对违反干部政策规定的情形严格监督,杜绝“带病提拔”现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处级干部按规定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认真落实“逢提必查”的规定,对发现瞒报漏报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做好街道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规范清查工作,共计完成清查整改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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