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两新”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质量专项工作方案
……(开头部分已省略2118字)
(四)加大指导帮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行业党委分别建立完善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按照“一人一企(社)、一人多企(社)”和专兼职相结合方式,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整合工商、民政、市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资源,重点把机关在职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和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选进党建指导员队伍,探索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同步指导党建工作等办法,确保9月中旬前,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实现指导工作全覆盖。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对重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由专职党建指导员常驻指导;对党建开展有困难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实行党员领导直接联系和专职党建指导员联合指导;对活动开展较好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也可选派党建指导员专门指导。坚持党建带群建。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协调组建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凝聚力量、激发活力、推动发展。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行业党委要完善党建指导员职责任务、考核管理、奖惩激励、业务培训等机制,将党建指导员岗位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党建指导员有效发挥作用。
(五)加强党员管理。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更加规范、持续优化。加大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倾斜力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基层党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以积分为党员和党组织评星定级,加大表彰力度,引导党员作用发挥。探索与社保信息比对等办法,精准识别、及时掌握流动党员情况,完善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建立“三报告”制度(外出时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告去向、到新驻地后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告情况、向参加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身份),力争使每名流动党员都能参加党组织活动、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仅展示859字,全文共470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