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个规定专题研讨交流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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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扬斗争精神的重要抓手。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影响的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伤害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损害的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动摇的是_执政根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就要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敢于同干预司法、充当诉讼掮客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二,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实践导向。
抓严抓实“三个规定”,既是保护自己,也是维护司法权威,更是维护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形象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准四个导向。坚持以小切口治理大生态的导向。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法院铁军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把抓细抓实“三个规定”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有机融合,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重大事项问题纳入“三个规定”填报,促进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体贯通。
坚持“堵后门”与“开前门”两手抓的导向。“堵后门”就是要守住制度底线,严防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坚决遏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开前门”就是要把准政策界限,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不托人找关系也能办成事情,从根源上减少干预过问案件问题的发生。
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导向。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做执行“三个规定”的明白人,“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应建立“三个规定”三必谈机制,即“一把手”与院领导、中层干部、青年干警必谈;院领导与分管部门干警必谈;纪检组组长与全体干警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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