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十六条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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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少材料报送。除_和省市有明确要求外,一律不得要求基层搞日报、周报、月报。严禁“上午发通知,下午要情况”,严控“头天下班发通知,第二天早上要求报材料;周五下班发通知,周一上午要求报材料”,减少基层被动加班。
三、规范检查考评,倡导实干精神方面(2项)
6.严控检查考评次数。区级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同比减少50%以上,全区综合性检查考核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区委部门、区直单位每年开展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1次。对同一乡办(部门)的同一项工作,上级督查检查考核过的,区级近期不再重复,杜绝“前脚刚走,后脚又来”。
7.改进检查考评方式。倡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和暗访。除_、省、市、区有明确要求外,不得要求基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强化“一线指挥部”工作机制,统筹督查督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充分运用好“八办”(深改办、防范办、扶贫办、环保攻坚办,重点项目办、“五城联创”办、优化办,“六个专项”办)的一线检查考评结果。
四、严肃调研纪律,坚持求真务实方面(2项)
8.加强调研统筹。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深入下去发现问题、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区级领导同志每个月到所联系乡办、社区调研不少于2天。除全区统一举办的活动外,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不同时或不在一周内连续到同一个乡办(部门)调研。调研课题能够合并的要合并。调研报告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不得要求基层代替撰写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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