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纪委监委近三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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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县纪委监委机关“三定方案”》,县纪委监委共行使9项职能职责,设置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二审理室、第一至四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二审查调查室;设置10个派驻(出)机构,分别为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至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直纪检监察工委;直属事业单位1个:xx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保障中心。同时,系统管理全县12个乡镇纪委(监察室)、县医疗集团纪委,协调指导条管单位驻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纪委监委监督监察对象为748个党组织(党委26个,党总支20个,党支部702个)14852名党员和其它非党行使公权力人员1984名,其中:县处级干部41名,占比0.2%;乡科级干部610名,占比3.6%(含“关键少数”人员118名,占比0.7%);其它公职人员2582名,占比15.3%;农村党员干部11619名,占比68.9%。
二、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各项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主要抓好了8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主责主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严格做到到位不越位,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注重协调推动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五项职能”,定期分析研判报告全县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政治生态等情况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认真抓好主责主业,建立健全县纪委常委会议事、重点问题线索和案件集中处置督办、典型案例通报等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班子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及时传导压力、督促整改、严肃问责。2020年以来,累计申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会议议题24次,协调推动召开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9次,解决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案件27项,问责基层党组织5个,问责科级领导干部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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