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调度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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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需完善。一是信息公开不到位。在退役军人报到时,因为报到时间短、人员较为集中导致工作人员应付不足、相关宣传不到位等原因,退役士兵对培训政策存在了解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就业创业局限性大。由于针对退役军人开设的岗位少、待遇低,对二次就业的退役军人提供的相关保障政策较少。许多老退役军人就业后又失业,受年龄与技能限制难以再就业,即使选择公益性岗位,也因为受到公益性岗位只能从事三年这一局限而得不到长远发展。三是就业创业培训经费问题:一方面培训经费掌握在市财政而非退役军人事务局,导致事务局相关工作人员针对这笔经费的管理建议权少,不利于培训工作开展;另一方面、部分退役军人因本地没有心仪的培训专业而转向异地培训,培训经费的拨发需要两地众多单位协调,其间存在的矛盾多,流程复杂,所需时间长。
(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亟需改革。一是培训单位少、项目少。xx县有资质进行退役士兵培训的培训学校仅有x家,但针对热门工种如塔吊、叉车、挖机等实训设备缺乏。许多退役士兵在外地已就业,工学矛盾突出,再者没有适合自身的专业工种,专业受限只得选择放弃培训。二是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盲目性。多数退役军人认为学习“短、平、快”的培训项目(如驾驶)就能在短时间内找到工作,而不愿去学习时间长、操作繁但真正符合当前就业形式的职业技能,导致技能培训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对就业创业帮助不大。部分退役士兵即使找到工作岗位,也会面临缺乏技能而被淘汰的境地。部分年龄较大的退役士兵都已结婚成家,家庭琐事多、负担大,如果对其进行集中培训或者全日制学习,会导致家庭学习两头难顾的现象。但如果只进行函授、自学考试或长期分散培训,又难以学到真技能。三是培训与就业服务衔接难。xx县职业中专培训机构在培训后虽然进行劳务输出与推荐就业,但大多数推荐就业的士兵大部分也不愿意到工厂流水线上工作,导致许多人即使完成了培训也不能就业或是只能低端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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