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围绕“以法治力量护航现代化进程”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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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理论武装必须转化为制度刚性。我们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将政治理论学习成效纳入述职评议内容,对连续两次测评靠后的同志进行约谈。通过建立“学习积分-履职档案-考核运用”闭环链条,推动理论学习从“软指标”变为“硬约束”。
二、紧扣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彰显人大监督刚性效能
人大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必须聚焦县委“十四五”规划实施、重点改革攻坚、民生实事项目等关键领域,做到“监督与决策同步、支持与纠偏并重”。
一是紧扣“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我们把贯彻党_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首要任务,建立“三单一函”监督机制:制定任务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建立问题清单靶向发力,形成整改清单跟踪问效,对进展缓慢事项发送监督提醒函。在粮食安全监督中,针对耕地“非粮化”问题,向县政府发出整改意见12条,推动完成2800亩耕地恢复,相关经验被市级媒体专题报道。
二是围绕“民生实事”深化精准监督。我们改变以往“撒胡椒面”式的监督方式,创新实施“项目化监督”:将每年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分解为38个具体指标,每个专业代表小组认领1-2项开展全周期监督。比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代表们通过“三进三查”(进社区查需求匹配度、进工地查工程质量、进家庭查群众满意度),推动解决底楼住户补偿、电梯运维管理等矛盾,使项目完成率同比提升40%。
三是针对“难点堵点”开展穿透式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们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发现财产查控联动不足、失信惩戒标准不一等5类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促使全县执行到位率提高18个百分点,相关经验被省高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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