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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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评定:按照《xx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调整,实行1000分制,600分-800分为三级达标,800分以上为二级达标。
(五)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和属地管理、“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本辖区所属医疗机构以及辖区民营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查及标准化级别的考评。
三、建设重点
(一)全域全覆盖分类推进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按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等3个类型,对照《xx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标准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一是三级医院类型:三级医院或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含》的医疗机构,对照《xx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标准进行创建和自评。二是二级医院类型:二级医院或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含》、300人以下的医疗机构,参照《xx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创建和自评。三是一级医院类型:一级医院或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医疗机构,参照《xx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创建和自评。
(二)建立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制度。区卫健局负责推广复制标杆单位典型经验做法,发挥标杆单位引领作用,负责指导所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建设;对照《xx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单位“检查清单”,逐级细化分解形成部门(科室)安全检查表,明确各层级检查责任、检查频率及整改要求,“一单位一档”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区卫健局按照属地要求落实“四个清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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