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党组 “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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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局党组书记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要做好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党组成员要把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要带领分管科室围绕议题先学一步,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
第六条 各支部要根据局党组会议部署,将“第一议题”所学内容,作为支部学习的首要内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通过专题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意见。
第七条 全体党员干部要弘扬优良学风,落实“自学、研学、讲学、比学、践学”五位一体学习体系,按照局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的安排部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好的学风学,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自觉运用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八条 局综合科要根据党组书记意见或者其他党组成员的提议,提出“第一议题”内容建议方案,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及时将“第一议题”纳入局党组会议议题范围,并备好提请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的文件材料。
对局党组会议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综合科要形成会议记录,并对贯彻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查,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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