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阶段动员大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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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坚持全民参与,凝聚强大合力。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也是文明创建的主体。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让“人人都是创建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理念深入人心。要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好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动员机关干部、社区居民、在校学生等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既宣传创建成效,也曝光不文明现象,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教育部门要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影响社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坚持常态长效,提升治理水平。文明创建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杜绝突击迎检、弄虚作假。要把创建工作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城市治理效能。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文明创建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建议,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创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测评体系,逐条逐项查漏补缺,确保不留空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查问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组织部门要在创建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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