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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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所属下一级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担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其他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日常工作。学习秘书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学习秘书应协助党委书记在每年年初提出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根据学习计划,提供学习参考资料和学习书目;协助书记加强自学管理,定期了解分析中心组成员自学情况;及时提出集体学习研讨建议方案,做好中心组学习会议发言记录,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学习情况;主动收集中心组成员及基层党员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党建工作部、监察室负责人应当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在每次学习前,相互沟通,分别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中心组学习建议内容,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资料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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