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年轻干部培训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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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这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南针”。新时代的民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随着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成为常态,如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如何管理涉民族因素的网络舆情,都对我们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为我们提供了破解难题的总钥匙。它要求我们必须转变思路,推动民族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转变,从“单一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政策倾斜”向“制度保障”转变。例如,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就是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通过法治形式固定下来,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正本清源: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与实践遵循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极为丰富,是一个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对于我们年轻干部而言,不能满足于一知半解,必须深入学习、精准把握。其中,正确处理好“四对关系”,是理解和实践这一主线的关键所在。
第一,正确把握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核心是“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是我们开展一切民族工作的根本方法论。共同性是民族关系的主流和方向,是团结的根基;差异性是客观存在,是世界的丰富多彩。过去,我们有些工作可能过于强调差异性,甚至固化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共同体的形成。新时代,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把增进共同性作为工作着力点。但这绝不意味着要消灭差异性。对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只要是不违背国家法律、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与现代文明相悖的,我们都要予以充分尊重和包容。比如,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我们也要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干的同时,也要保护和传承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在于找到共同性与差异性的最佳结合点,引导各族群众在拥抱共同性的进程中,实现差异性的和谐共存、交相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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