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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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严肃责任追究,构筑惩防体系。本着“零容忍”原则确保“零事故”的发生,对民政系统所有资金管理部门的责任人分级开展廉政谈话,凡出现x式腐败问题,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处理: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找准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制度不完善不放过。对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及时整改问题、及时追究责任,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
五是突出整治了民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资金发放方面。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重点清查整治利用城乡救助标准差距骗取资金、利用已死亡救助对象名义冒领资金、直接截留“一卡通”贪污资金、索取“手续费”和“辛苦费”等现象。民政资金财务管理方面。如通过督查调研,主要发现有以下问题:一是有的乡镇在民政资金分配上虽未克扣,但仍存在“拆东墙补西墙”等违规挪用现象,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乡镇民政资金混在一起使用,乡镇财务将所有民政资金,如救灾款、临时救济款、优抚款等民政资金使用后做帐时,没有分明细。三是个别敬老院在账务管理上不到位,存在白条入帐等情况。
六是突出整治基层民主自治问题。清理核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地方受并村工作影响,个别村组干部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能及时将民政救助资金发到对象手中,群众发映较为强烈。为此,我们采取积极措,督促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四栏”,即岗位监督栏、政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城乡低保公示栏,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发放实行评议听证和县、乡、村层层公示,全方位接受监督,每个乡镇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村作为示范,逐步在全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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