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工作规划报告(民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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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一是行政色彩浓厚。慈善事业的开展仍以政府主导为主,慈善组织和各级政府联系过于密切、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过高,有的慈善组织甚至就是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由政府在职或退休人员主导的,以类似于政府部门的运作方式和思维逻辑来开展慈善工作,难以突破机关工作的固定套路,其组织机构、管理思想和理念长期得不到改善创新,缺乏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技能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慈善组织的发展。目前全市xxx家慈善协会均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运行管理,因精力有限,每年仅开展例行性的慈善活动,年接收捐赠金额均在xxx万元以内(不含疫情防控专项捐赠),同时还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二是政策不够清晰。慈善组织监管多以行政监督居多,尚未建立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缺少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方面的规范监督,缺乏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惩处措施;没有激发出民众对慈善组织监管的积极性,除部分捐赠人和少数社会热心群体外,民众普遍对慈善组织正常工作缺乏兴趣,主动参与监督的热情不高,导致慈善组织在接收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上做的不够。同时,配套完善的慈善工作体系尚未形成,如“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仅有事项的办事指南,缺少政策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具体流程,基层普遍反映对慈善工作了解的不够全面,不够深入,自然也不够支持。三是社会公信欠缺。一方面,浓厚的“官方”背景、行政手段和时而出现的负面新闻,降低了个别慈善组织的公信度,拉低了人民对整个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同时,由于捐赠人不愿意自己捐赠的资金用于慈善组织管理运转上,部分慈善组织为了维持自身运转和吸引民众捐赠,可能会采取不公开信息、部分公开信息甚至“做假账”的行为。另一方面,部分慈善组织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审计机制,其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慈善组织内部结构失衡,制度章程“成为摆设”,造成少数慈善组织有时会做出一些违背公益慈善宗旨和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在慈善捐助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可能出现侵占、挪用捐赠款物的现象,加之目前网络发达,稍有负面消息便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全国”,使得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四是资金来源有限。普遍的慈善观念尚未形成,除特殊时期和特殊事件外,民众主动了解慈善组织、参与慈善捐赠的积极性不高。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慈善组织捐赠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赞助、慈善组织内部人员或亲朋好友的捐赠以及行政色彩的募集等,没有充分调动民众捐赠的积极性,难以广泛吸纳社会慈善资源,也缺乏慈善义卖、义演等多元化募捐方式的组织经验和实际行动。目前全市xxx家慈善组织中,年接收捐赠收入达百万的仅xxx家。五是管理经费制约。《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明确,“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三)”,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为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二十,并设置了20万元的下限。对部分小型慈善组织来说,因每年接收捐赠有限,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反而更“划算”。如,按年总支出200万元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为20万(26万)元,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可达40万元。目前全市xxx家慈善组织中,仅xxx家慈善协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占比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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