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局局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发言
……(开头部分已省略813字)
第二,严格遵循带头过紧日子的规定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对加强党政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措施、优化政府投资布局和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细致的要求。对于党政机关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事务的管理更加从严从紧,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也提出了高标准要求。作为财政局,我们肩负着管理财政资金的重要职责,必须确保各级党政机关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各项制度。在处理各项事务时,要秉持勤俭原则,无论是规划预算还是执行支出,都要秉持从简从严的态度,精心谋划、精准计算,加强约束、严格控制开支。要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精准投入到关键之处,使其发挥最大效益,为发展需求和民生期盼腾出更多的资金支持。
第三,切实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新修订的《条例》着重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务必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毕竟,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浪费是最为严重的。我们财政局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完整、准确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以及决策重大事项时,要坚决避免铺张浪费、过度消耗资源的情况。要把有限的财政资源合理分配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确保党_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工作中能够切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对于那些因政绩观偏差而产生的“政绩冲动症”,尤其是领导干部因政绩观错位导致重大决策失误,进而造成严重浪费的情况,例如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等,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不容丝毫懈怠。
仅展示690字,全文共217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