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党委书记在全县宗教工作座谈会汇报材料
……(开头部分已省略738字)
(三)实施“头雁培育工程”,建强骨干队伍。针对宗教场所负责人老龄化、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我们联合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建立“1+1+N”帮带机制,即1名乡镇干部、1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结对帮扶N名年轻教职人员。通过“理论授课+实践锻炼+异地考察”模式,分批组织场所负责人到先进地区学习规范管理经验。目前,全乡6名宗教场所负责人中,40岁以下占比达67%,大专以上学历占比提高至50%,队伍结构显著优化。特别是通过“轮值主持”制度,让年轻教职人员参与场所管理决策,某寺院32岁的住持候选人通过3个月实践锻炼,成功解决历史遗留的20万元债务问题,展现出新时代宗教界人士的责任担当。
二、坚持依法管理,系好宗教活动“安全带”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关键。我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为抓手,推动宗教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连续三年获评“全市宗教法治建设示范乡镇”。
(一)严把“三道关口”,规范场所管理。一是严把“准入关”,对新申请登记的宗教场所,实行“四必审+两公示”制度:必审资金来源合法性(联合市场监管、金融部门核查)、必审人员构成(要求负责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必审活动方案合规性(对照《宗教事务条例》逐条审核)、必审安全预案可行性(联合消防、应急部门现场评估),2024年依法驳回2起违规建寺申请,其中某企业欲以“宗教养老”名义开发商业地产的申请被当场否决。二是严把“运行关”,制定《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场所设立对公账户,安装税务监制发票机,每季度公示收支明细,2024年通过财务审计追缴违规资金8.7万元。三是严把“退出关”,对连续3年无信教群众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依法启动注销程序,近两年平稳关停3处“僵尸场所”,其中某废弃道观经协商转为乡村记忆馆,实现场所功能的合法转化。
仅展示774字,全文共304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