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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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治巡察促尽责,强化巡察利剑的震慑力。县委以“巡察机构常设化、巡察工作常态化”为基本要求,高标准组建巡察机构,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县委巡察办主任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开县级巡察工作。编印《xx县巡察工作手册》,规范巡察程序,组织巡察人员加强学习,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被巡察单位严格按要求剖析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接受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县纪委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处理。换届以来,县委巡察组已完成11轮巡察,共巡察81个县级部门、21个镇乡,延伸巡察16个村(社区),发现问题211个,移交问题线索158个,党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6人,政治效果明显。
二、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
县委、县政府以狠刹“四风”问题为抓手,保持落实_八项规定精神定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入抓好_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七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常态化明察暗访。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由县纪委牵头、县特邀监察员参与,组成5个明察暗访组,对部分酒店、农家乐、茶楼等娱乐场所开展检查10余次,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威慑作用。全覆盖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2016年以来贯彻落实_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成果,由县目督办牵头,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8个监督检查组,对86个县级部门和63个镇乡执行_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专项检查。集中排查酒类消费。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财政、审计等责任单位牵头排查,县纪委专项再督查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酒类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落实2016年11月起财务账目中不再出现酒类发票的要求。换届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违反_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0件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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