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领导干部离任工作座谈会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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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人、财、物、事”,制定3张交接清单,推动离任者“交家底”,接任者“理旧账”。一张工作情况清单。主要包括单位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任务及运转等方面基本情况、任期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措施办法及经验体会、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一张资金资产清单。包括任期内单位产生的债权债务情况,本单位资产管理、出租出借等情况,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办公物品、设施设备,以及列入原工作单位资产账册的其他办公物品。一张台帐资料清单。包括任职以来形成的所有工作职责相关的纸质台帐和电子材料,各类文件、资料,特别是内部文件和涉及财务收支、业务管理、涉密工作等重要文件资料。
“三项制度”,确保交接规范有序。
主动移交制度。离任领导干部接到交接通知后,必须主动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梳理需移交的事项,规范填写《x自治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书》《x自治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说明》。移交监交制度。单位主要领导离任交接由分管县级领导负责监交,单位副职离任交接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交,其他科级干部离任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监交,工作交接中出现双方有争议的,由监交人负责协调处理。移交备案制度。离任交接材料由交接双方及单位各留存一份,同步报监交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确保离任交接公开透明,监督有序。
“三大纪律”,确保交接监督到位。
严守人事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在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停止一切资金、项目安排及干部人事调整等事宜,离任后,不准以任何借口干预原工作单位日常工作、人事安排等工作,不准借机对关联利益人员的岗位、待遇提出不合理要求。加大追责问责。明确规定交接干部需对交接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对没有移交的有关工作事项由离任领导本人负责处理,对交接不清、久拖不交、交接不实影响工作有序衔接开展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提醒、问责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强化结果运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科级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评先评优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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