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辖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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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聚焦重点领域,筑牢风险“防火墙”。紧盯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跨境资金流动等重点领域,建立“风险台账”,实行“一户一策”精准拆弹。对股票质押规模超净资本50%的机构,一律限制新增业务;对债券承销、受托管理存在重大风险的机构,暂停相关业务资格。开展“私募基金穿透式监管”专项行动,对管理规模5亿元以下机构实施“全覆盖”现场检查,严查“明股实债”“资金池”等违规行为。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平台”,对QDII、QFLP等跨境业务实行“资金流+业务流”双线监测,严防热钱大进大出。
第二,压实机构责任,种好风险“责任田”。推动机构建立“风险偏好”传导机制,将风险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系统控制、考核问责。对风险偏好设置不合理、风险限额突破未报告的机构,一律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一把手讲风险”活动,要求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监管部门述职,报告风险管控情况。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对高风险业务提取比例不低于业务收入10%的风险准备金,增强风险抵补能力。
第三,强化科技赋能,织密风险“监测网”。升级“监管大数据平台”,整合交易、结算、财务、舆情等数据,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对异常交易、资金异动、舆情热点实时监测。开展“监管科技实验室”建设,与高校、科技公司合作研发“智能合规”“智能风控”系统,年内实现重点机构、重点业务监管全覆盖。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享风险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第四,严打违法违规,高悬监管“利剑”。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监管干部全员办案”试点,将80%以上监管力量投入执法一线。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机构、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让监管“带电”、让违规“长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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