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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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起草办公室各类综合性工作计划(方案)、工作制度等材料,做好文件收发、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印鉴管理等工作。
2.上呈下达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信息,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指示、任务要求等。
3.规范人事管理和组织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需要,开展人事招聘、人员培训、考勤绩效、休假审核、工作交接等工作;完善组织建设,做好教育学习、纪律监察、群团建设。
4.做好宣传报道和来访接待。对外发布工作宣传,对接上级宣传部门和社会舆论媒体,接收来访信息,安排接待事务。
5.做好后勤保障。根据办公需要,做好财务保障、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办公室政策法规组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法规政策。研究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和协调各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工作任务。
2.指导执法培训和普法工作。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和有关要求,审定本级执法培训计划和普法工作方案,指导培训部门开展执法培训工作,监督职能部门普法工作落实。
3.提供咨询和审查支持。为办公室各组提供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保障,对社会治理工作相关文件、合同等进行审查。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应急指挥组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日常协同。负责研究、协调、管理、推进、监督协同工作,指挥各联动单位在本辖市、本系统内依照各自职能,依法、合规开展平台协同,解决协同单位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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