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量化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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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统一,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三、考核形式和标准
1.量化考核实施年度考核,每半年测算通报一次的原则,考核工作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
2.考核工作实行加减分。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机关日常和述职测评五部分内容。
3.考核计分标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基本分15分、业务工作基本分30分、中心工作基本分15分,机关日常考勤20分,年度述职测评20分。
四、考核内容
(一)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基本分15分)
1.按学习计划,由业务骨干、局领导或外请老师授课,每月开展1次政治理论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凡未认真学习并做笔记的,每发现1次扣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缺席1次扣1分;
2.全年学习笔记累计不少于1万字,少于1万字的扣2分;学习心得2篇,每半年1篇,每少1篇扣1分;
3.按上级要求完成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智慧平台等网络学习、考试内容的,每少1项扣2分;
4.“学习强国”未完成学习积分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1分。
(二)业务工作(基本分30分)
1.制定监管执法计划的,监管执法计划分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未按要求制定计划的,每次扣3分;
2.严格依法监管,实行闭环管理。执法案件按照发现违法线索、案件移交、立案、法制审核、自由裁量、处罚决定等流程实现闭环管理。证据不充足、程序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每人扣3分;查办的案子被法院撤销的,办案人及审核人分别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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