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拔人事档案缺少材料补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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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填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时,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端正、清楚;“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表内项目必须与本人档案中材料一致,档案中没有材料的项目不准填写;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统一填写“无”;凡是参加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含党校),均要提供学习材料,不能提供学习材料的,请不要填写;受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奖励材料相符,档案中没有奖励材料的不准填写;档案中有处分材料的,必须在履历表中填写;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
二、年度考核材料
缺少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入伍或企业工作期间非必须),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表中应有干部本人签名,位置是年度考核表中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栏或备注栏。
三、学历学位材料
档案中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对应的全部学历、学位材料。
1、缺少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非必须)
要到大学或者毕业高中学校找原件,确实找不到的,要作出有关说明。
2缺少入学材料、考生报考登记表
缺少入学材料、考生报考登记表的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原件(学生登记表、考生登记表、新生花名册)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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