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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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上存在形式主义。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部门,安监局既担负着烟花爆竹、危化、非煤矿山、职业健康等监管职责,同时又发挥着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作为一把手,有时鉴于局机关人力、物力情况,总认为安监局的地位较低,和有的科局沟通协调起来难度较大,况且全体机关人员不足30人,与我市3000多家企业相比,监管的力量明显不足,所以在思想上有畏难情绪,总认为手再大也捂不过天来,所以在有的工作上,缩手缩脚,甚至放任自流,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实。对于上级的来文,尤其是安委办的文件,满足于当二传手,照抄照转,没有结合xx的实际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另外,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上,上级监管部门分配我市的任务量较大,2011至2014三年的时间共有315多家企业通过了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虽然这些企业通过了验收,但是反思我们的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有的企业从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虽然分数通过,但是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是不是真正全部得到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不是全部得到了提高?是不是有的企业为达标走了过场?以上这些问题不排除在个别企业存在。
第五,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八项规定”出台以前,对于上级来人检查,存在超准接待和捎带土特产问题,为了工作上的协调和联系,存在单位与单位之间互相宴请问题。在对于企业的处罚上,有的企业托出亲朋好友说情,在罚款上给予照顾,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没有严格按照较重、一般和轻微等程度进行处罚,存在倚轻倚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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