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2024年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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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监督不缺位。完善效能建设考评,继续开展三项评议,用好市局民意中心平台。积极参与市效能建设工作中的“满意处长群众评”“社会评窗口”“千项办件看效能”三项活动,注重在活动中促进窗口服务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项目办理权限的部门提升工作效能。探索建立公安法治化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选聘一批营商环境“体验官”,“找茬式”发现短板不足,推动服务优化改进。
6.日常监督不断档。市局效能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用好线下+线上、明查+暗访、联合+交叉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鼓励各二级机构开展常态化的内部效能建设工作自查自纠,始终将“4+1”突出问题作为日常重点整治对象,将市局新业务技术用房作为日常效能监管的重点区域。严格参照《x市公安局关于违反效能建设行为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关于规范各单位自查违反效能建设行为相关人员处理标准的意见》要求对违反效能建设行为予以处理,强力转作风,激发新状态。
三、坚持服务为本不动摇,提质增效抓效能
7.优化营商环境。结合《x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全省公安系统积极参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五要件”清单》等文件贯彻落实,结合安徽(x)创新法务区建设的有力契机,把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效能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狠抓落实。总结2023年推出便民利企护航经济发展“12项举措”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继续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并向社会公开宣传推广。整合“企业诉求”留言平台、“警企议事群”等渠道收集的企业诉求建议,实现“一口收办”。继续总结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定期社会发布,广而告之,真正让群众得实惠、企业获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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