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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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突出选人用人。
严格执行选任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落实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严格遵守选任纪律,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加强选任监督管理,让全体干部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做到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全年提拔使用干部12名,无不良反映。
六是突出纠风治弊。
认真贯彻落实_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人员遵守纪律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32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门开展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问责落实不力、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问题,全年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个。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支持纪委查处问题,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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