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研讨发言(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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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这是纠治“四风”顽疾、强化作风建设的关键抓手。近年来,我区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三公’经费专项整治”等行动,奢靡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打擦边球”问题:有的公务接待超标准、搞变通;有的会议活动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办公设备“只换不修”“过度配置”。《条例》针对这些“常见病”“易发病”划出了“硬杠杠”,为我们根治作风顽疾提供了制度武器。
二、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条例》落实中的短板与薄弱环节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照《条例》要求,结合近期区委督查室、区审计局反馈的情况,当前我区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还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过紧日子”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发展、轻节约”“重面子、轻实效”的错误观念。比如,个别部门在项目申报中“贪大求全”,脱离实际需求申报预算;有的单位对办公耗材、水电使用缺乏精细化管理,“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表面看是“小浪费”,实则反映出宗旨意识淡化、政绩观错位。
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条例》对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例如,2023年审计发现,某街道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12笔,涉及金额3.8万元;某部门以“工作调研”为名组织变相公款旅游,暴露出制度执行的“宽松软”。究其原因,既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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