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干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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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案说法:制度执行是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案例中暴露的制度漏洞同样值得警醒。如某资产管理公司购买高档红酒、皮具送礼,涉及金额5万余元,暴露了财务审批、采购监管的失效;某学院赵某为应付检查伪造接待公函,反映了此单位制度执行的形式化。这些行为不仅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更触及法律红线(如《刑法》中的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此类案例警示我们: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三公”经费、公务接待、福利发放等关键环节的流程管控和审计监督。同时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
通过此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思想上必须“拧紧总开关”。把贯彻落实__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行动上必须“严守铁规矩”。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及公务接待、差旅报销等制度细则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抵制“酒桌文化”“人情腐败”。制度上必须“筑牢防火墙”。推动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问责”的全周期监督机制,尤其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文化上必须“弘扬新风尚”。以身作则倡导简朴务实作风,引导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党员干部,我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将__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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