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在2025年办案安全工作座谈会剖析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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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醒认识当前办案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一)思想认识存在”温差”。个别同志还存在”重办案轻安全”的错误倾向,有的认为安全是安全员的事,与办案人员无关;有的把安全预案当作”一纸空文”,风险评估流于形式;更有甚者认为严格安全措施会影响办案效率。2024年我们暗访发现,某专案组在”走读式”谈话前未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谈话对象隐瞒高血压病史,幸亏陪护人员及时发现异常。这反映出部分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把安全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认识。
(二)制度执行存在”落差”。虽然建立了”六必知”、安全首课、领导包案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较突出。2024年市纪委监委交叉检查发现,我县某派驻纪检监察组在采取留置措施时,未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某乡镇纪委在”走读式”谈话中,未落实”手递手”交接要求。这些制度执行”中梗阻”,暴露出我们的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盲区,必须以刚性执行确保制度”长牙带电”。
(三)能力素质存在”偏差”。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我们的安全防范能力还不适应。突出表现在:对医疗急救、心理疏导等专业知识的掌握不足,2024年办理的某金融领域案件中,谈话对象出现急性焦虑症,因处置不及时导致送医延误;对信息化办案手段运用不熟练,在电子数据取证、远程视频谈话等方面存在短板;对被审查调查人”围猎”手段的防范意识不强,2024年发生的某专案组人员被”感情投资”事件,就是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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