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实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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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法律明白人”模范遵守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能够自觉运用法治的方式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带动本街道、辖区及村及周边农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在优秀“法律明白人”中培养“土专家”“培训讲师”等,通过线下“法律明白人”实地参与和线上录制视频等方式,为“法律明白人”讲授课程、推广经验,引导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评选流程。按照村推荐、乡镇审查审核、市级命名的程序进行操作。重点在街道、楼宇、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中等遴选培育“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骨干、大学生村官等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依托x市“法律明白人”小程序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初选对象进行任前培训学习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县司法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发放学法手册。各村在公示栏中公示,并注明擅长处理的矛盾纠纷类型及熟悉的法律法规范围,便于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向相应的“法律明白人”寻求帮助。
(二)丰富培训形式。“法律明白人”培训按照“六落实”(培训有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要求施行分级分层培训。市级对“法律明白人”骨干实行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负责组织落实“法律明白人”集中轮训,原则上各乡镇每年集中轮训不少于1次;确保每人每年完成不少于8课时的学习辅导。培训结束后,要做好登记、资料归档和备案。在开展集中系统辅导的同时,综合运用现场观摩教学、远程网络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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