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水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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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三季度水上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疫情和安全严峻形势,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始终保持战时状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各项部署决策,实现了水路交通安全态势稳定。
(一)抓复工复航安全生产服务督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44号通告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市域内水路客运有序复航的通知》,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省疫情防疫指挥部关于运输企业复工复产要求,认真开展复工复运前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督导检查。目前全市12水运企业有7家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其中水路客运2家、旅游2家、货运3家。
(二)抓防汛安全督查。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总要求迅速安排各县市区开展防汛安全自查和督查。重点检查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物资储备、运力准备、应急值守等,对检查发现的涉及在建水运工程和跨河桥梁施工渡汛方案不完善、渡口安全设施不全、通航标志损坏、船员证书过期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4月29日召开孤山航电枢纽工程汛期施工安全专题会议,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全市水路防汛抗旱运力船舶 31艘,应急车辆9台,24小时应急值守落实到位。7月14日,市水路执法支队召开水路防汛工作紧急部署会议,要求全市水路交通系统要严格按照省防指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落实水路防汛应急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防汛工作职责;做好水情、雨情、灾情的信息收集上报,及时掌握全市水路汛情变化。重点排查渡口渡船、旅游码头、船舶船员值班值守和锚泊、在建水运工程的防汛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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