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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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变考核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坚持xxx考核需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在区委的安排下一支队伍、统一开展,每年只能开展1次综合性考核。规范考核内容,明确部门责任分工,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情况。强化考核针对性,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合并“同类项”,减少“重复项”,做到标准清晰、不重不漏,确保考出实绩。优化考核形式,针对不必要的痕迹管理,严明工作要求,督促各机关部门不得简单把发文开会、拍照留痕、做台账留资料、制作学习笔记等作为评判工作优劣的标准,不得开展以通报排名、创优评先等形式变相考核。
(六)强化正向激励。落实自治区《关于关心关爱苏木乡镇干部的若干措施》要求,将苏木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20%提高到25%,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提高苏木镇工作补贴标准,对xxx享受乡镇补贴的394名干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重新测算审批乡镇补贴,经测算现月人均发放额xxx元,月人均增资额xxx元。加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对苏木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参照苏木镇公务员标准审批交通补贴。
(七)抓实日常监测。选取基层工作任务重、迎检较多的1个镇和1个街道作为基层减负动态监测点,对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研判,收集监测点的收文、参会、调研等数据,作为评估基层负担情况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已收集2期,实地督导3次。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基层纪委前哨和探头作用,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深化减轻基层负担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送,确保整治基层负担过重问题保持尺度不送、力度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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