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关于民族宗教工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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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做好宗教工作。要实施“三大行动”:开展“文化润教”行动,支持宗教界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某寺整理出版《佛教中国化经典阐释》丛书;实施“人才强教”工程,建立宗教界代表人士数据库,与省社会主义学院合作举办专题培训班,培养“双通”人才45名;推进“法治兴教”建设,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办法》,建立“四查四看”监管机制。要守住“三条底线”:严守政治安全底线,建立宗教领域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活动实行“双备案”制度;严守意识形态底线,开展“四进”宗教场所活动,设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宣传栏;严守规范管理底线,取缔非法宗教活动点6处,整治宗教商业化问题11起。
(三)以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为目标提升治理效能。要健全“三级网络”:在市级层面成立民族宗教事务协调小组,在县级层面完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在乡镇层面落实“四个纳入”要求。要完善“两项机制”:建立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民宗、公安、网信等部门参加的形势分析会;创新“互联网+宗教”管理模式,开发宗教事务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场所、人员、活动在线监管。要打造“三个品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单位,某观连续五年获评省级文明宗教场所;培育“公益慈善”宗教品牌,去年宗教界捐赠抗疫物资价值260万元;建设“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某寺建成全省首家佛教文化博物馆。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形成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落实“三级书记”责任,市委书记每半年、县(市、区)委书记每季度、乡镇党委书记每月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要完善考核机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巡察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对某县因履职不力导致非法宗教活动的3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要强化基层基础,按照“1+3+N”模式配强工作力量,即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职统战委员、3名兼职统战干事、若干名网格员,确保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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