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在全市财政系统“5·10”思廉月警示教育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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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重点领域”,筑牢防火墙。针对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三大高危领域,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一是开展专项资金“穿透式”检查,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对乡村振兴、科技研发等15类专项资金实行“资金流向追踪”,2025年一季度发现虚报冒领问题17个,追回资金420万元。二是推行政府采购“阳光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围标串标企业实行“三年禁入”,2024年节约采购资金3.8亿元,资金节约率提升12%。三是建立投资评审“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评审结果自动推送纪委监委备案,2025年评审项目核减率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有效堵住“人情评审”漏洞。
(三)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监督效能。打造“智慧财政”监督平台,构建“三大监督模型”: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模型”,整合财政业务数据、信访举报、审计报告等,设置“异常支付”“频繁接触”等28个预警指标,2025年已发出预警信息32条。二是开发“公务消费监控模块”,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费用实行“单笔限额+年度总额”双重控制,2024年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9%。三是创新“电子围栏”技术,对财政干部办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实施24小时监控,2025年成功阻断2起违规外传数据行为,筑牢“数字廉政”防线。
三、压实责任、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压实“两个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细化为4类28项具体任务,涵盖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每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一票否优”事项,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奖惩直接挂钩。建立“双汇报”机制,各单位“一把手”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需提交《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并接受党组质询;纪检组长每半年向市纪委汇报监督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报告监督执纪、案件查办、问题整改等内容。创新“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名分局“一把手”被诫勉谈话,1名纪检组长被调整岗位,同时对3个落实责任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形成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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