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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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检查建章立制是否到位。重点看被巡察大队是否结合问题,及时制定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起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制度执行是否严肃严格,有没有对制度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或搞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问题;制度建设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堵塞漏洞,有没有“空洞”建章、“盲目”立制的问题;是否长效落实问题整改机制,有没有边改边犯、问题依旧的现象;是否有持续推进整改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对重点难点工作是否有攻坚计划,是否指定了专人负责,是否建立了督促检查、效果评估等“长久立”工作机制。
(四)重点检查提质增效是否到位。重点看整改过程中是否贯彻落实“四个融入”要求、聚焦核心职能推进整改;看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相关问题,是否存在以无关或联系不紧密的日常工作代替整改的问题;看整改是否有效推动解决了困难紧迫、制约改革发展以及广大指战员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是否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是否仍存在整而未治的问题;看整改前后相关工作的显著变化,是否有原地踏步、改前改后一个样的问题。
(五)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重点看被巡察大队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是否找准原因,厘清责任;是否依规依纪按照纪律规定和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否存在避重就轻,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等问题;是否敢于动真碰硬,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巡察整改“回头看”时间及安排
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杨辉副政委任组长,李霞、李超、张群、李光德及xx局2名会计为成员,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个大队巡察整改“回头看”原则上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天数由巡察“回头看”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到队时间以巡察“回头看”工作组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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