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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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压实监管责任。县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与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联动监督,对业务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抓实整改,集中力量整治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等腐败问题。开展行业排查,组织主管监管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找监管责任履行、政策措施执行、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专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对行政审批程序把关不严、项目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逐件整改,确保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二)聚焦“四个专项”,深入推进治理
一是专项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及扶贫政策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办力度。统筹监察力量,将全县20个镇(街道)和56个县级部门(单位)划分为四个协作区,建立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县监委监察室双向联系镇(街道)工作机制,由县监委班子成员担任责任领导,协调调度监督力量。优化监督方案,制定《x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挂牌监督工作方案》,立足于“户”,定期梳理地区脱贫攻坚情况,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有偏差等突出问题挂牌监督。注重跟进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促职能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工作和政策,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查找问题,推动部门针对性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形成监督震慑,加大通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制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突出违法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利用微信公众号“廉洁x县”发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8期27件69人,召开案情通报会、现场清退会、整改反馈会“三个会议”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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