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全市警示教育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工作会议民政系统汇报发言
……(开头部分已省略859字)
一是政策解读。组织全区456名民政干部开展政策培训,通过案例解读、现场答疑等形式,帮助民政干部校准社会救助工作“尺度”,深刻了解、深入把握容错纠错政策内涵,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补救”向“事前提醒”转变。二是谈心疏导。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区民政局党组定期与区街两级民政干部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工作,帮助其纾解工作压力。《细则》实施以来,先后交流谈心375人次,对非主观原因发生工作错误或失误的民政干部进行心理疏导36人次,有效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三是教育警示。严明容错纠错纪律,坚决防止、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对工作中出现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应对解决、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不予申请容错免责;对滥用职权、同一事项重复失误等,不予从轻、减轻处理或免责。如2022年在对比低保对象和村干部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信息时,发现某街道存在疑点数据。经调查,该数据在低保复核时已发现,街道经办人员虽多次督促村居提报相关材料,但没有跟进到底,导致不符合条件低保户未能及时退出,该情形不符合容错纠错条件,对相应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并在全区通报。
三、深化执行,大胆“容错”,树好敢作敢为“风向标”。
一是及时甄别容错认定。联合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基础上,严格按程序进行容错认定,积极保护符合尽职免责条件的民政干部,鼓励其放开手脚踏实干。去年,在审计2020-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发现有服刑人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调查了解,系政策发生变化且无法掌握服刑人员信息造成,非主观原因,及时予以容错认定。二是及时纠偏整改到位。建立纠错动态监管机制,对纠错情况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到位,促进挽回损失、消除影响,确保容错、纠错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服刑人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之类的问题,在限期纠正后,及时消除了负面影响,在社会救助领域营造了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三是及时运用容错结果。对给予容错的民政干部进行客观公正考察评价,按照“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在干部提拔、考核评优等方面不受影响。如2021年,某民政干部未及时发现辖区某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出现好转,后经查证核实,及时追回了多发低保金,未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区民政局依据事实,联合纪检部门及时对该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打消了其思想顾虑,该同志更加积极地开展救助工作,当年年底被组织提拔。
仅展示991字,全文共184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