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班子“以曲靖市统计造假为鉴以案促改促治”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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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方面存在的差距。
1.监督保障正确政绩观的聚焦点不够精准。虽然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纳入政治监督重点,但在具体实践中,对领导干部政绩观的监督往往停留在宏观层面,缺乏具体化、常态化的监督抓手和评估标准。例如,在监督异龙湖保护治理、重大项目引进建设等工作中,有时侧重于程序合规性和工程进度,对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发展成效是否真实可持续、是否存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隐患等深层次问题,挖掘不够深入、研判不够精准。未能有效将“是否坚持实事求是、是否遵循客观规律、是否注重发展质量、是否增进民生福祉”等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素,细化实化为可监督、可评价的具体指标。
2.对统计领域监督的主动性和专业性不足。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思自身,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对统计工作业务流程、风险点掌握不够专业。对统计造假问题的复杂性、隐蔽性认识不足,主动开展统计领域专项监督或纳入常规巡察、审计监督重点的频次和深度不够。与统计部门的协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不畅,未能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对基层反映的统计工作压力、可能存在的干预暗示等敏感信息,捕捉和核查的敏锐性有待提高。
3.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深度和预警性有待加强。虽然建立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但分析有时流于表面,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观整体状况、干部队伍作风倾向、可能滋生统计造假等问题的政治生态土壤,缺乏深度“扫描”和精准“画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警不够及时,未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例如,对个别乡镇或部门长期存在“数字攀比”、汇报材料“水分”较大等现象,未能及时进行专题研判和预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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