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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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管理监督。坚持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和抓班子带队伍,严格落实_“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等禁令规定,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管理,围绕“作风纪律”定期分析队伍建设形势,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整改问题,督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
(四)抓纪律执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维护和执行纪律法规,结合本级党组织执纪权限,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的情形,适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和责令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上报违纪违法问题,做好本级组织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后续纪律执行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定位不够准。有的对“党领导一切”“党建带队建”“两个责任”的原则要求理解把握不透彻,抓本级党组织的全面建设和领导本单位全面建设的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到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一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位置、摆在一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的位置、摆在一级党组织班子共同责任的位置,而是将其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提不上党组织的大事要事日程,甚至以行政工作方式简单安排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事宜。
(二)履职不到位。有的抓党风廉政建设多限于开会议、学文件、提要求和签责任状,在具体研究、指导推动和检查落实上用力不够,跟踪问效的工作不到位;有的抓党风廉政建设见子打子、顾此失彼,要么抓一阵、放一阵,要么抓了这头、松了那头;有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站在单位全局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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