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街道)人居环境整治“五月攻坚行动”动员大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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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要求严,细化攻坚“任务书”
标准决定质量,标准决定成效。我们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治标准,让整治工作有章可循。在环境卫生方面,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河道、沟渠无漂浮物,路面无杂物、无油污;在村容村貌方面,要做到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乱建、乱涂乱画,庭院干净整齐,绿化亮化到位;在基础设施方面,要做到道路硬化、亮化、绿化,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了确保整治标准落到实处,我们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整治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建议,让整治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三)责任链条紧,压实攻坚“责任田”
责任是推动工作的“牛鼻子”,只有明确责任,才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们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是全县人居环境整治的总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是整治工作的主战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村(社区)是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住建部门要抓好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生态环境部门要抓好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交通部门要抓好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水利部门要抓好农村河道和沟渠整治;财政部门要保障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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